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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线索查办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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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1 16:59:22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沧州中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线索查办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沧州中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各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意见,听取了各专班和各专项整治小组的情况汇报。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闫杰院长就线索查办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在线索查办上下功夫

线索核查是查纠整改的切入口和着力点,线索专班要在现有评查人员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内部分工,加大核查力度,加快核查进度,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并按要求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上报,确保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评查中重大、疑难的案件线索要主动汇报,必要时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分析研判,提升线索核查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核查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要在整治顽瘴痼疾上下功夫


顽瘴痼疾整治专班和9个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把专项整治范围内的顽瘴痼疾摸排到位,坚持“减存量”“控增量”与“防变量”齐抓,找准找深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项狠抓落实。院领导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条线指导和工作调度,结合分管工作和分包县市区法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积极加快推进建章立制

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部门要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结合工作职责,对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提前谋划开展相关长效机制建设。院领导要加大督办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以专项整治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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