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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沧州法院队伍⑥ | 精准公开 微评查智能监管平台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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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03 16:15:08 打印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沧州中院严格按照教育整顿的相关要求,以提升案件质量作为增强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不断促进案件评查工作阳光化与智能化,推动发改案件微评查活动走向深处,实现了以个案的精准公开倒逼案件的质量提升。2021年第三季度,沧州中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5.16%,在全省中院排名第一位,辖区法院被二审发回重审率及被二审改判率均实现同比下降,被发改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降低,审判质效水平位于全省先进位次。



创新案件评查形式

自主研发微评查智能监管平台


发回改判案件是诉讼当事人关注度和矛盾点较为集中的重点案件,也是反映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在传统案件评查的基础上,沧州中院将案件评查的范围锁定为全市法院发回改判案件的裁判文书,自主研发微评查智能监管平台,凡是被发回改判的一审案件及做出发回改判结果的二审案件,其裁判文书均在该平台公开,全市法官、律师及当事人利用碎片时间即可查看发回改判案件的一、二审文书。通过接受全市两级法院的内部评查、全市律师的专业评查及社会公众的阳光评查,使法官在研判案件、撰写文书时更加注重案件的审理质量,更加注重实现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自平台启用以来,共推送公开评查案件1357件,实现了发回改判案件全评查全覆盖。



强化评查人员监督权

深化微评查平台智能应用


为强化评查人员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沧州中院进一步深化微评查智能监管平台应用,增加了匿名评论功能,所有评查人员均可畅所欲言,对裁判文书提出自己的意见,可以赞扬亦可以批评,解决了评查员不敢评、不愿评的问题,同时也能使二审法官更加直接、更加广泛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法官与法官、法官与律师、法官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了裁判标准与法律理解适用的统一。沧州中院还注重将意见反馈转化为结果运用,避免“评而不用”情况的发生。通过全市法官、律师及社会公众对平台公布的裁判文书的评查,沧州中院发现有瑕疵的文书10余篇,均已通知主办法官由其确认之后进行了处理,避免了裁判文书“带病出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挖平台大数据价值

聚焦实现裁判标准统一


由各基层法院审管办会同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定期对公开的本院被发改案件进行分类型评估,对于中院评查及基层法院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全市法院公开,逐步在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等问题上得到统一,为类案同判提供服务。同时,中院审管办定期对微评查平台上的匿名评论进行统计分析,对于消极评论较多的案件,及时交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进行重点评查,评查出的问题案件向全市法院公开通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对于积极评论较多的案件,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评析汇总后作为优秀发改案件向全市法院公开通过正反双向案例公开引导全市法官全面准确把握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逐步实现类案同判。



微评查智能监管平台的研发,是沧州中院在探索司法精准公开路径中的一次尝试与实践,沧州中院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取得的成果,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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