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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暨仲裁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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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0 16:14:30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完善诉讼、调解和仲裁有机衔接的多元解纷机制,5月7日,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市仲裁委联合成立的沧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暨仲裁调解工作室分别在市企业直通车办公室和运河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哲,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强,市仲裁委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田树波,运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出席揭牌仪式,民营企业代表、仲裁员(调解员)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今年4月初,沧州中院与沧州市工商联、沧州仲裁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调解、仲裁、诉讼对接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调解、仲裁、诉讼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达成共同建立民商事纠纷调解机构的初步意向。4月下旬,沧州中院与沧州市仲裁委在运河区人民法院成立我市首家“仲裁调解工作室”,试运行以来,短短十几天时间,成功化解7件,转入仲裁程序1件,自动履行1件,化解成果显著。





揭牌仪式活动上,李哲副院长与其他有关领导一同参观了市企业家直通车办公室,就市直通车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进行座谈,并与龙翼飞教授一齐为新聘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李哲副院长在揭牌仪式的讲话中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在思想观念上凸显新高度;二是要强力支持、全力保障,在多元解纷上开辟新路径;三是要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作为。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为调解中心的建设运转提供智力支持,本次揭牌仪式特邀龙翼飞教授莅临指导。龙翼飞教授充分肯定了调解中心成立的深刻意义,并从合作务实化、合作制度化、交流常态化、运转高效化等四个方面对调解中心提出期待和要求。

今年是毛泽东主席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沧州法院将以此次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和仲裁调解工作室的挂牌成立为契机,继续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沧州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元解纷新模式,努力开启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展现作为!

 

责任编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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